董毓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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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董毓堂,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;中国书协评审委员会委员;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常务理事。

个人简介

董毓堂
       字龍石,山东泰安人,大专学历。现为泰安市书法家协会会员,肥城市老年书法家协会会员,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常务理事;中华泰山德艺双馨艺术名家。
       自幼酷爱书法,观赏临摹名家作品吸收他人精华,经过努力探索与创作,打下了扎实的书法功底,潜心钻研,笔耕不辍,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艺术风格。
       其作品先后在《书法报》,《书与画》,《书法艺术》,《艺术界》等专业刊物上发表,并得到业内专家好评。
       一九九七年获山东省政府“泰山文艺奖”三等奖,二OOO年获甘肃省政府“敦煌文艺奖”一等奖,获中国书协“德艺双馨会员”称号、中国文联“德艺双馨文艺家”称号。论文获全国第四届书学讨论会三等奖、全国书法学术研讨会一等奖,书法作品曾参加全国第五、六,七届书法展,作品被多家博物馆收藏并收入多种专集;书论、书评及诗文等散见于各种专业报刊,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曾专题报导。
       先生认为:学书的基础是临摹,其中第一要点是对碑帖范本的甄别力,其次为艺术感悟的能力,承其形并传其神;再次就是转化力和重建力,要能将这形、神浴火重生到自身血液当中去。
       书法为书亦为法,不必怕法,怕的是拒绝经典碑帖;也不必丢法,那样丢掉的却是自己了。没有法度,就没有传承可以去依循的;历代大家都是从法度、法理、法章中学出来的。
       书法的根基是汉字、是文化,不能说每个人都要触类旁通、诸体皆擅,但是广泛地学习文化典籍,是每一个学书者必修的功课。正如学书从碑帖临摹开始,做书者、书家要以文化传承为出发点。
       书法文化是历史的体现,是民族的财富。


作品欣赏

 

 
 

 
 

 
 



 

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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